猶太民族是世界歷史上最會經商的民族。

他們四處流散、備受迫害,卻一次又一次地以“富人”的形像出現。

歷史上,這個忐忑不安地穿行在驅逐令和火刑柱中的民族,卻好像是天然優良的造幣機器。

歷代統治者排斥它、剝奪它,但在經濟困境中,又不得不依賴它。

這個長期以來沒有土地、沒有國家的邊緣民族,崛起在世界民族之林,成為一股不可忽視的經濟力量。

它的影響無處不在,這源自於猶太人的經商智慧。 



法則一:為錢走四方

猶太人長期沒有國家,這使他們生來就是世界公民;猶太商人沒有固定的市場,這使他們生來就是世界商人。

猶太商人聲東擊西、轉戰南北、廣為聯繫,做成了一筆又一筆的大大小小的貿易。

只要和猶太人做生意,誰都是朋友。

為錢走四方是猶太人天生的特性。

他們不僅自己天馬行空,四處奔游,販進賣出,而且還鼓勵別人這麼做。

資本主義世界市場形成後,猶太人已不滿足於小打小鬧了。

他們是四處行走,販布帛,賣珍珠,做四方的生意,賺取八方的錢財。 



法則二:金錢是猶太人世俗的上帝

馬克思曾經為猶太人畫了一幅絕妙的肖像:“現在讓我們來觀察一下現實的世俗的猶太人……猶太人的世俗基礎是什麼呢?

實際需要

猶太人的世俗偶像是什麼呢?做生意

他們的世俗上帝是什麼呢?金錢

因為金錢對猶太人而言,是比天國的精神上帝更為實在的世俗上帝。

對注重現實生活的猶太人而言,對必須靠金錢生活的猶太人而言,

是世俗上帝—金錢得以使他們的肉體生存,也只有在世俗上帝保證肉體生存之後,他們才能膜拜精神上帝,追求高貴的精神生活。



法則三:能賺錢的智慧才是真智慧

猶太人認為賺錢是天經地義、最自然不過的事,如果能賺到的錢不賺,那簡直就是對錢犯了罪,要遭上帝懲罰。

猶太商人賺錢強調以智取勝。

猶太人認為,金錢和智慧兩者中,智慧比金錢重要,因為智慧是能賺到錢的智慧,

也就是說,能賺錢方為真智慧。

這樣一來,金錢成了智慧的尺度,智慧只有化入金錢中,才是活的智慧,錢只有化入智慧之後,才是活的錢;

活的錢和活的智慧難分。



法則四:瞄準女人  

猶太人行商4000年,總結出兩條不證自明的公理,其中第一條就是:瞄準女人。

對於這一“公理”,猶太人毫不懷疑。猶太5000多年的歷史告訴人們:男人工作賺錢,女人使用男人所賺的錢,這樣維持正常的生活。

所謂經商法,就是要席捲別人的錢。

所以不論古今,或者何處何地如想賺錢,就必須攻擊女人,來奪取她們所持有的錢,這就是猶太人經商的公理,

所以“瞄準女人”就成為猶太人經商法的格言。  




法則五:瞄準嘴巴  

按照猶太人的說法,所謂“嘴巴”生意,是同吃有關的生意。  

小而言之,猶太人主張經營蔬菜店、魚店、酒店、雜貨店、米店、點心鋪及水果店等,因為做這些生意一定會賺錢。

大而言之,猶太人主張開飯店、酒吧、夜總會等。  




法則六:78:22法則  

在自然法則中,有一個78:22法則,

在漫長的經商生涯中,猶太人發現這個自然法則與一些商業經營活動有著天然的內在聯繫,這就是78:22法則。  


首先,讓我們畫一個邊長為10cm的正方形,再做一個內切圓,然後計算一下它們的面積,

你就會發現,一個面積為100的正方形,它的內切圓的面積是78.5,其餘面積為21.5。

因而“78:22”是一個“規矩方圓”中不可逾越的法則,在人體中,水的比例為78%,其他物質佔22%。  

猶太人把這條法則作為從事一切商業活動的基礎,作為一個總的指導原則。

正是因為有了這條根本法則,所以猶太商人做起生意來,總是左右逢源,得心應手。  




法則七:賺而不是攢  

自大流散以來,作為其寄居城市的獨特生存狀態,猶太民族基本上保持了一個商人民族的身份。

儘管他們一再被剝奪得兩手空空,但在任何一個社會,只要有那麼一段不很長的和平時期,猶太人就可以由商業活動,

由同錢打交道而迅速崛起。

這猶如沙漠中一棵曬乾的種子,只要一場小雨,就會馬上萌發而蓬蓬勃勃地生長起來。  

立足於賺,是猶太商人不可動搖的信念。

財富是賺來的,而不是靠省吃儉用。

猶太商人大都有白手起家的傳統,至今世界上著名的猶太富豪中,不少不過二三代人的歷史。

但是,他們沒有靠攢小錢致富的傳統。

猶太人是一個酷愛智慧的民族,猶太商人也是非常善於以智取勝的商人,而用攢錢的方式積累財富的方式,他們認為不可取。




法則八:堂堂正正的精明  

猶太人在商場上,絕對容不得模棱兩可、馬馬虎虎。

特別在商定有關價錢時,他們非常仔細,對於利潤的一分一厘,他們計算得極為清楚。

猶太人因為心算快所以他們經常能做出迅速的判斷,這使他們在談判中鎮定自如、步步緊逼,直至大獲全勝;

在商場上游刃有餘、坦然從容。

對於猶太人來說,精於計算,是為了錙銖必究。

他們不像大多數商人一樣,羞於“斤斤計較”。

他們認為,該攫取的利潤絕不應放手。

他們既要計較得清楚,又能迅速地計算出結果。

把兩者結合起來,是猶太人的聰明之處,也是他們善於做生意的訣竅之一。  





法則九:在逆境中發財  

在1800多年漂泊流離的生活中,猶太人一直處在逆境之中,

在這漫長的日子裡,他們學會了耐心等待,學會了低調處事做人,學會瞭如何在逆境中生存、發展的智慧。

把這種智慧運用到商業操作中,就形成了猶太商人在逆境中發財的生意經。  




法則十:一次機會,兩頭贏利  

商業經營中的理性計算,是一個合理追求效率或者叫做投入產出比的問題。

說到底,看的就是同樣的投入能有多大的產出。

猶太人在其經營活動中,不僅追求一個高產出,而且追求一次或一項投入,可以有多次或多項產出。  




法則十一:惜時如金  

猶太人經商法格言中,有一句叫“勿盜竊時間”。

這句格言,既是關於賺錢的格言,又是猶太人經商禮貌的格言。

所謂“勿盜竊時間”,是告訴猶太人不得妨礙他人的一分一秒時間。

在猶太人看來,時間就是生活,時間就是生命,時間還是金錢。

猶太人信奉“時間就是金錢”的信條。

猶太人重視時間,它的另一層意義是抓緊一分一秒可以搶占商機,爭取競爭的主動權。  



法則十二:靠信息搶占先機  

商場是個機會均等,在相同的條件之下,誰能捷足先登,搶占先機,先發製人,那麼誰就能穩操勝券了。  




法則十三:契約是和上帝的約定  

猶太人是“契約之民”。

猶太人在經商中最注重“契約”。

在全世界商界中,猶太商人重信守約是有口皆碑的。

猶太人一經簽訂契約,不論發生任何問題,決不毀約。

猶太人認為,“契約”是和上帝的約定,猶太人由於普遍重信守約,相互之間做生意時經常連合同也不需要。

口頭的允許也有足夠的約束力,因為“神聽得見”。

猶太人信守合約幾乎可以達到令人吃驚的地步。

在做生意時,猶太人從來都是絲毫不讓、分厘必賺,但若是在契約面前,他們縱使吃大虧,也要絕對遵守。  

猶太人從來都不毀約,但他們卻常常在不改變契約的前提下,巧妙地變通契約,為自己所用。

因為在商場上,在猶太人看來關鍵問題不在於道德不道德,而在於合法不合法。  



法則十四:交易要講道理  

在交易中,猶太人認為,即使事先未獲任何保證,也有權利要求購買的商品具有良好的品質。

去購物,就是意味購買沒有瑕疵的商品。

就算商家在交易中,宣稱“貨物出門,概不退換”,一旦該商品確有瑕疵,買方仍然有權要求退貨。

並且,商人們也得同意退貨。  

在做生意過程中,猶太人很注意“交易要講道理”這一從商諍言,可以說,猶太商人是世界上最講道理的買賣人。

其中所謂的道理,就是公平、不欺詐。

猶太人在全世界各民族中能夠崛起,成為最會做生意最成功的商人,與他們的這一經商智慧取信於人大有關係。  




法則十五:生意就是生意  

生意就是生意,這句話的意思是,在生意場上只能遵守商業規則,

除此而外,日常生活中的親情、友情、尊老愛幼、禮讓、助人等等其他的倫理道德規範都必須服從商業規則。

在生意場上,一切都是商品,而商品則只有一個屬性,那就是增值、生錢,一切都應該服從這個最高目的。

一句話,為了賺錢,一切都可以放棄,只要能賺到錢,除了犯法的事不能幹,違背合同的事不能幹,其他的什麼都可以去做。  

正是基於“生意就是生意”這種觀念,猶太人的先祖在自己的生意經中列入了這麼一條:“每次都是初交”。

猶太人在經商的時候,時時不忘一條鐵律:“除了猶太人之外,不信任其他的人。”   

猶太金融世家羅思柴爾德家族就有一條不成文的家規:“縱然是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,也要把他當外人看待,千萬不可輕易信任!”

不相信他人,這是猶太人經商成功的經驗之一,也是他們防範買賣風險的智慧之舉。







在經商致富部分他們或許是最為頂尖,

但在生活部分可就不至如此了,

畢竟不是每一樣的事情都可以用錢來衡量的。 

這樣的族群因為長期遭受迫害,

而被激發出的人的潛力,

不是長期的一蹶不振,

卻能夠在經商部分在世界上發光發熱!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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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嘉圖  政治經濟學和賦稅原理

李維·史特勞斯  Levi's創立者

喬治·索羅斯  索羅斯基金管理公司、量子基金的創始人和顧問 

麥可·戴爾  世界最大電腦製造商之一戴爾公司的創始人

馬克·祖克柏  知名的社群網站Facebook的執行長和主席



不說不知道,查了好可怕



  
 
 


 
  



  
 
 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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